1. |
得獎者名單預定96年9月底前於本網站公佈。 |
2. |
本贈獎活動的有效網路註冊時間即日起至96年8月31日為止,所有參加者必須在96年8月31日晚上12點以前
完成個人資料填寫,活動時間結束後再填寫的資料視為無效資料。 |
3. |
本分公司保有最後變更中獎審核與變更等值獎品之權力。 |
4. |
中獎名單公佈後一個月內,若無法連絡到得獎者或經通知未前來領獎者,即視同自動放棄得獎資格。 |
5. |
若因資料不全、有誤,而導致贈品郵件退回、冒領、遺失者,恕不另行補發。經查檢附之相關文件(如身分證影本)有造假者,視同喪失得獎資格,該中獎者須繳回已領取之獎項,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。 |
6. |
依據稅法規定,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,000元,依法需掣發扣繳憑單,如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3,333元者,應預繳15%之稅款,HiNet將於中獎名單公佈後以掛號信函通知得獎者,待中獎者回傳「個人所得申報資料表」以及匯款收據(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3,333元者才需附上),於96年10月底統一寄出。 |
7. |
得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,本分公司不負補發獎項之責任。 |
8. |
所有獎品均不得兌換現金或要求更換其他獎品。 |
9. |
本分公司有權修訂本活動參加辦法與獎品內容,無需另行通知。 |
10. |
對於客戶所登錄或留存的個人資料,本分公司在未獲得客戶同意前,不對外揭露客戶的姓名、地址、email及其他依法受保護的個人資料。 |